近日,澜沧县纪委监委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2018年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下半年工作例会主要内容及冯志礼书记在例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围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直报点的各项要求开展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
“澜沧县已被省纪委监委选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直报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直报点各项工作要求,紧盯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强调。
“要提高约谈、督查督办、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的密度和频次,确保脱贫攻坚推进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如是说。
今年以来,澜沧县纪委监委通过扶贫领域纪律作风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28件4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问责28人。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要走出机关,下沉到一线、落实到一线,让腐败和作风问题在源头上得到遏制。”县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就如何精准监督执纪谈了自己的看法。
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90个,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建议33条,移交问题线索19件,立案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问责2人。
“充分发挥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作用,围绕民生领域、农村‘三资’管理、扶贫资金管理等重点问题,上下延伸至脱贫攻坚主责部门和农村基层。”县委巡察办主任从巡察工作的角度提出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向。
此外,澜沧县实行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向县纪委、联系派驻纪检组事前事后“双报告”制度,有利于县纪委发现问题,列出“疾病”清单,从预防问题、查处问题抓起改起。各村务监督员用好“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主动对所在村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录入,由乡镇纪委审核后报送县纪委,构建起县乡村“三级联动”的问题及线索处置机制,妥善解决广大群众合理诉求。(高文飞 魏寒梅)